为改善鞍钢建设人力资源结构,提升发展活力,保证各项经 营指标顺利完成,依据鞍钢建设《2020-2022 年人力资源规划》, 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人力资源现状
截至 2020 年 9 月末,鞍钢建设管理技术岗位人员现状如下:
(一)在岗职工 鞍钢建设在职在岗管理技术人员 811 人,平均年龄 45.9 岁, 其中 35 岁及以下仅 67 人,占比 8.3%。
(二)委派制员工 委派制大学生 224 人,平均年龄 30.3 岁,其中 35 岁及以下 212 人,占比 94.6%。
二、人才引进计划
为改善人力资源结构,根据生产经营需要,经研究,2020-2021 年拟每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52 人,引进专业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。
三、人才引进方式及条件
按照人才引进计划招录委派制大学毕业生。由鞍钢建设党委工作部制定引进计划,需求单位具体开展招聘面试或笔试,经鞍钢建设审核同意后,与安健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具体条件如下:
(一)全日制普通高校应(往)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往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。
(二)专业成绩优良,按时取得学位、学历证书。
(三)国家外语四、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者优先。
(四)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者优先。
(五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六)考虑到鞍钢建设人才引进困难的实际情况,紧缺人才、急需人才,年龄条件可放宽至 40 周岁。
四、招聘流程
(一)制定毕业生需求计划,报鞍钢建设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,发布网络招聘启事,联系各所院校,确定参加人才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各项事宜。
(二)需求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报鞍钢建设党委工作部审核、公司领导审阅后,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。
(三)通知毕业生到单位报道,并完成后续各项工作。
五、薪酬待遇
(一)见习期执行月工资收入最低保障制度,硕士研究生月工资总额不低于6000元;大学本科毕业生月收入不低于4500 元。
(二)住宿:鞍山市以外人员提供住宿。
(三)见习期过后薪酬待遇按照鞍钢建设《薪酬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劳保、福利、补贴、体检、年休假等待遇比照 合同制员工待遇执行。
(四)按照相关规定,经协商一致,通过招录方为员工统一 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即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 保险、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六、其它说明
(一)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新录用的外地毕业生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。
(二)各单位不得无故降低新录用毕业生见习期薪酬待遇。
(三)为新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发放安置费。安置费发放 标准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5000 元∕人,应届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 ∕人,分三年发放,发放比例为第一年 50%、第二年 30%、第三年 20%。合同期内因毕业生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,毕业生必 须返还已发放的全部安置费。
(四)经协商一致,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,试用期 六个月。
(五)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约定违约金,违约金额 3000 元。违约条款应包括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等情形。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录用。
(六)本方案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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